秦:你这番话很有道理,但是只能证明思想和语言一致,并不能证明语言不是表现思想的。
褚:如果你细心想一想,思想和语言既是一致的,并行的,不能相离的,那么,你说“语言表现思想”就不能指把在先在内的翻译为在后在外的了,思想与语言的关系也就不是实质与形式的关系了。思想与语言同时进行,思想不全是在内的,语言也不全是在外的。
鲁:你否认思想和语言的关系为实质与形式的关系,我倒有些茫然。
褚:思想有实质,你也许承认?
鲁:思想到的意义便是实质。
褚:思想也有形式,你相信不相信?
鲁:除非你是指名学上的思想律。
褚:是的,思想有条理,条理就是形式。同理,语言的意义是它的实质,语言的文法组织是它的形式。总之,思想和语言是一贯的活动,其中有一方面是实质(即意义),这实质并非离开语言的思想;也有一方面是形式(即思想的条理和语言的组织法),这形式也并非离开思想的语言。这两方面犹如人的骨肉与形状,并不能分离独立,或是用这个“表现”那个。我这样解释思想和语言的关系,诸位觉得有什么不圆满的地方么?
(秦、鲁、孟都很迟疑——我们还觉得这种说法有些奇怪,不过暂时也想不出理由来反对你,待我们以后想想看,现在你且说明你对于情感和语言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