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5日,据媒体报道,80多岁的李阿姨因热爱收藏古玩文物,在过去的几年中,通过一位名叫王杰的文玩商人,共花费约9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超过1000件的所谓藏品。 王杰是李阿姨在一次古玩展览会上认识的,两人逐渐建立了联系。 起初,李阿姨仅购买一些价格较低的手串和玉石,但随着时间推移,她开始追求更有价值的藏品。 王杰利用这一点,频繁向李阿姨推销各类“珍贵”的瓷器和其他文物。 在此期间,王杰曾多次往返北京与上海之间,亲自运送这些物品至李阿姨家中。 直至2021年6月,李阿姨的女儿李兰回国探亲,发现了家中大量堆积的古玩,并对其真实性产生了怀疑。 经过专业机构鉴定,证实这些所谓的“古玩文物”实际上为现代工艺品,且经过人为做旧处理。 得知真相后,李兰尝试与王杰交涉退款未果,最终选择报警。 警方介入后,进一步调查发现,王杰提供的大部分藏品均为赝品,实际市场价值仅约40万元人民币。 李阿姨最终意识到受骗,并提供了与王杰之间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简直是丧尽天良!利用老人家的信任和爱好,欺骗老人的钱财,这种人真是不配做人!也怪老人人傻钱多! 也有网友认为,这种行为简直是社会毒瘤,不仅欺骗了老人的感情,还让她损失了毕生积蓄。希望法律能严惩这种骗子,保护老年人不受伤害。 那么,受害者李阿姨是否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因他人侵害行为导致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李阿姨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杰赔偿因其欺诈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同时,若王杰的行为被认定为犯罪,那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法院也会考虑附带民事赔偿的问题,确保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