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而他们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认为,《感甄赋》的甄,并不是是“甄后”的“甄”,而是“鄄城”的“鄄”,“鄄”与“甄”通,遂讹为“感甄”。《洛神赋》实乃“托辞宓妃以寄心文帝”,是“长寄心于君王”,是向曹丕表达自己的忠君之情,以求任用。
尽管这些理由和推论很充分,但是仍然有人认定《洛神赋》是感甄之作。尤其是一些文人,如李商隐、蒲松龄等人,往往是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李商隐在诗文中曾经多次提到曹植“感甄”的情节,甚至还认为“君王不得为天子,半为当时赋洛神”。一些小说传奇对这一情节更是渲染有加。现代学者郭沫若在《论曹植》这篇文章中,也直言不讳地说:“子建(曹植)对这位比自己大10岁的嫂子曾经发生过爱慕的情绪,大约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吧。”他认为魏晋时期的男女关系比较浪漫,那么曹植对自己美丽嫂子产生爱慕之情并不奇怪。当然,碍于礼教名分,曹植不会做出非分之举动,不过是通过诗词歌赋顽强地表现而已。甄氏与曹植都比较高雅、清高,两人从气质上是相和的,所以,甄氏的心中也不一定就不明白曹植的感情。至于之后两人命运的相似、情感的相通,更让两人有惺惺相惜之感。曹植以甄氏为自己文学作品的写作模特,“应当是情理当中的事”。曹植写《洛神赋》,很可能就是为了寄托作者身不由己、好梦难圆的惆怅和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