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中央一级垂直管理,中央各监管机构可以依赖中央高度的指挥权威在全国各地直接派出机构和人员,派出机构可以部分地由各省(市、区)的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等监管机构整合而成,要切实根据实现监管职能本身的需要,该合并的合并,该撤销的撤销,科学调动和配置专业人员。改革后这些派出机构直接对中央负责,在人事、财政预算和支出及等方面受中央一级统一管理。改革要统一各省(市、区)改革的步骤和方式方法,确定改革完成的期限表。可以将机构和人员设置直抵偏远地区及乡村,真正实现监管无死角,安全无盲区。
中央要加大财政投入,保障监管机构有相对充足的经费来源。经费不足,会导致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人员收入水平低、检验设备落后和不足、监管的活动范围小和频率低、监管活动偏离其应有目的等问题。当然加大投入并不意味着必然会带来监管效率的提高,除此之外,还要确保投入用到实处,这就要依赖于对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实现有效的财政问责,建立健全相关的审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