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8月,教育部召开聋哑学校口语教学实验工作汇报会。会议认为口语教学是聋哑学校教学改革的中心任务,只有使聋哑儿童掌握语言,才能更好地发展他们的思维能力,便于他们学习文化科学知识。会议讨论修改了《聋哑学校口语教学班级教学计划(草案)》和《关于各科教学的简要说明(草稿)》,具体规定了聋哑学校中语文、算术、自然、地理、历史、律动、体育、图画、手工劳动、职业劳动等科的基本任务和教学内容要点。
1956年8月,国家公派朴永馨、银春铭至苏联国立莫斯科列宁师范学院学习特殊教育学。(1961年,朴永馨、银春铭回到国内。朴永馨分配至北京市第二聋哑学校工作,银春铭分配至上海市第二聋校工作。)
1956年11月23日,教育部发出通知,规定了盲童学校、聋哑学校的经费开支标准。其中,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教学行政经费应比当地普通小学的定额标准增加一倍到三倍;住宿生的一般设备经费相当于当地中等师范学校的定额标准,非住宿生的可相当于当地初中的定额标准;教学设备经费相当于当地高级中学的定额标准;人民助学金相当于当地初级中学的定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