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职责分别为:“师,教以善道者;慈母,审其欲恶者;保母,安其寝处者。”
三母原则上从后宫嫔妃中挑选。她们与皇子朝夕相处,潜移默化的作用甚大。即使皇子接受启蒙教育后,回到内宫依旧受到三母的影响。
所谓四贤制,即在三母之外另设乳母。《礼记·内则》载:“成王生,仁者养之,孝者襁之,四贤旁之。”乳母通常从士的妻子或大夫的妻妾中选择。
三、家庭教育内容
(一)家庭学前教育计划
关于儿童入学年龄问题,中国古代一直都没有严格的规定。因为中国古代没有严格的按照年龄分期划分阶段的学校教育体系,只有粗略的所谓小学与大学之分。
基本情况是,在汉代之前的周、商、夏,小学的入学年龄大体为虚岁8岁(7周岁)、10岁(9周岁)或13岁(12周岁)。这是由于当时的小学设置不广,路远则实行寄宿制。而年龄太小则生活自理能力相对较差,如此就不可能适应学习生活,所以入学年龄不宜太小。自唐宋以降,随着蒙学的普设,家庭与学校的距离拉近,“走读”便成为基本形式,因而入学年龄也就有了提前的可能。另外,由于科举的刺激,家庭或家族对子女及后辈进行“早教”成为普遍选择,因而,识字破蒙的时间甚至提前至4或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