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乔伊斯对弗兰克·布根所说,引自布根的《詹姆斯·乔伊斯和“尤利西斯”的创作》, 67—8。
[33] 乔伊斯对格兰特·理查德(Grant Richard)所说,1906年5月5日,附录134页。
[34] “Idiolect”来源于希腊语的“idiolos”(指一个人自己的,私人的)和“legein”(指“习语idiom”,也就是一个民族或国家特有的一种语言形式),而“idiom”一词来源于希腊语的“idioma”, 意思是“特性”(property)或“idios”(自己的、私密的);因此“idiomatos”指“私有特质”。词源学的含义是,一个人独特的说话方式,他的用词在句子中的特殊排列顺序,是他自己的私有特质(一种例如版权法所坚持的特质)。
[35] 简·奥斯汀,《爱玛》(1816),第30章;詹姆斯·金斯利(James Kinsley)主编,《牛津世界经典》(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1980), 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