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在“兰河第一楼”一楼库房里发现的塑料桶,是库房保管员盛水用的。
消防总队全面介入,终于查出了火灾的真正原因:初三(2)班的学生在自己接的电插板上给复读机、单放机充电。由于插板质量不合格,再加上电路负荷过重,久而久之便烧坏了两线中间的塑料隔板。插板内的两线接触的时候,初三(2)班的同学锁上门到电教中心上机去了。两线接触的后果是烧着了学生们私接的明线,明线又引着了木头墙板。这样,那场可怕的大火便烧起来了。
鉴定结论的结语是人为失火。人为失火的性质仅次于人为纵火。这个结论当然是有些人所希望的了。不管怎么说,你违规用电了,否则,这火能烧起来吗?也就是说,这场大火跟“兰河第一楼”的主要建筑材质,有一定的关系,但关联不是太大。不是直接而是间接的一种关系。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成了失误和渎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