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萧谌传》言:谌回附明帝,劝行废立,密召诸王典签约语之,不许诸王外接人物,谌亲要日久,众皆惮而从之。
然则明帝之翦戮诸王,内外皆得典签之力,故能深知其弊,而思所以渐戢之也。众建亲戚,不过欲借作屏藩,至于以幼小莅之,则其权不得不更有所寄;即长大而昏愚者,亦何独不然;于是本意失而更滋他祸矣。
私天下之制,亦何一而可哉?吴喜公即吴喜,其人饶权略,亦有武干,而已不能制一衰迟之宗悫,果有桀骜欲擅土者,典签又岂足以制之?而不见童(左马右矣)之子响,畏耎之子懋乎?
高、武子孙虽尽,而萧谌及王晏,亦旋见诛夷,并及其子弟亲族。谌以建武二年六月诛。兄诞,为司州刺史,以梁武帝为别驾,使诛之。弟诔,与谌同豫废立,时方领军解司州围,于其还日诛之。晏之诛以四年正月。《晏传》云:高宗虽以事际须晏,而心相疑斥。初即位,始安王遥光便劝诛晏,帝曰:“晏于我有勋,且未有罪。”遥光曰:“晏尚不能为武帝,安能为陛下?”帝默然变色。时帝常遣心腹左右陈世范等出涂巷,采听异言。伧人鲜于文粲,与晏子德元往来,密探朝旨,告晏有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