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活动公证遭遇信任危机最重要的原因是目前我国的公证体制属于“申请公证”,而不是“强制公证”。举办一个大型社会活动需不需要请公证、申请哪一个环节的公证,没有强制措施,都由主办方自己说了算,很难保证整个活动的公平合理。比如某报评选“年度十大金曲”,由群众投票产生,公证员当场进行公证。在结果即将见报时,主办方提出更改评选结果,公证员不同意,最后以主办方增加“优秀奖”奖项了事。
所以,现场活动的公证行为在更大意义上是一场作秀,只是停留在形式表面,也可以说大多数的公证员不过是现场摆设。虽然这并非公证制度的本意,公证人员也会采取各种措施保证活动的公正,比如在歌手大奖赛监督公证中,连评委上厕所公证员都要跟着,以防作弊,但现场活动公证如果想真正取信于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