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炫耀。”骆辛果断地说道,“这一点才是最有价值的个性化标识,说明刘万江痴迷犯罪小说,痴迷犯罪,就好像有些人喜欢追星,会忍不住把明星的照片或者新闻分享出来一样,都是期望能够获得更多人响应和认同。”
“所以他不需要杀人经历,完全可以借鉴在书本中学到的经验,一刀封喉,以最高效的方式杀死目标对象,并且把犯罪现场处理干净,对吧?”叶小秋顿悟道。
“这应该也是他想要炫耀的一个点。”骆辛答完,顿了下,又问,“对了,你有没有注意到作案过程中有个看录影带的情节?”
“看到了,我还看到资料上标注录影带的名字叫《神探亨特》。”叶小秋答,“我上网查了一下,是一部犯罪题材的系列美剧,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国内播出后曾经火遍大江南北。”
“这除了再次佐证了他对犯罪事物的痴迷,也更深层次地体现出他的个性化标识。”骆辛稍微提高音量说道,“试想一下,什么样的人会在自己第一次杀人时,留在现场看完一部录影带?这样的心理素质,可不是普通犯罪人能做到的,很像是那种所谓天生变态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