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利哈看见两人对峙,非常害怕,他怕死党真的开枪将警察打死,他想让卡拉克把枪交给警察后投降,情急之下,他向卡拉克叫出了当代美国司法史上最著名的五个英文字:Celak,lethimhaveit!
巴利哈的意思是:“卡拉克,把枪交给他吧!”可是,卡拉克却误解了他的意思,他不知道“it”这个代名词,指的是手枪,他以为巴利哈的意思是:“把他一枪毙了吧!”他误会了话中的“it”,指的是子弹。
卡拉克一枪就把警察击毙。二人双双被捕,卡拉克对法官说,当时自己以为巴利哈叫他开枪,但巴利哈的律师申辩,说没有叫他向警察开枪。这句话的意思,是叫他向警察交枪。陪审团相信卡拉克的说法,认为巴利哈参与谋杀。事发时巴利哈刚过了18岁生日,被判死刑;卡拉克尚未成年,只判监禁。
巴利哈这句英语有歧义,可作双解,巴利哈的原意确实是叫同伴交枪,但当时青少年犯罪严重,舆论同情警察。巴利哈的家人为他奔走四十多年,争回清白,终于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