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府戏”里安排“夹道”的场次,说明曹雪芹的确是大手笔,也说明《红楼梦》文本确实是丰厚细密,这“一粒米”,把大千世界呈现得多么精微剔透!
五月之柳梦正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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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观园是怎样的景象?《红楼梦》第十七、十八回对之有细致入微的描写。那些宏大的华丽空间不去说它了,在贾政和一群清客以及贾宝玉初游大观园时,有一笔过场戏性质的描写:转过山坡,穿花度柳,抚石依泉,过了荼?架,再入木香棚,越牡丹亭,度芍药圃,入蔷薇院,出芭蕉坞……光这些点缀在正景之间的园林小品,就足令人心醉神迷了。
曹雪芹有意不在前面把大观园的景物写尽,在刘姥姥二进荣国府,薛宝琴、邢岫烟、李纹、李绮“一把子四根水葱”的美人儿来荣府客居,寿怡红摆寿筵,以及第七十六回中秋品笛、黛湘联诗等后面的情节里,他很自然地补充描写了大观园里的许多景物,如秋爽斋、红香圃、芦雪广、凸碧堂、凹晶馆、翠樾埭……
“刘姥姥进大观园”,成为一句流传甚广的民间俗语。已故著名文学理论家,也是红学家的何其芳先生,曾提出过“典型共名说”,认为衡量一个文学形象够不够得上艺术典型,就看这一形象是否被广大读者当成了一种社会生命存在的“共名”,比如贾宝玉,人们读过《红楼梦》以后,往往就会把生活中那种自己特别愿意在少女群中玩耍,而少女们也都特别愿意跟他交往,那样的少男,称作“贾宝玉”,因此判定贾宝玉达到了艺术典型的高度;像王熙凤、林黛玉、刘姥姥……都达到了“共名”的效果,“她可真是个凤辣子!”“你真是个林妹妹!”“我可真成刘姥姥进大观园啦!”这类人们在生活里的随口议论,都是这些文学人物因取得“共名”效应而可以判定为艺术典型的例证。但是,几乎没有人会对生活中的某人指认为“真是一个王夫人!”或感叹“哪里跑来个薛姨妈!”。王夫人和薛姨妈尽管也是写得颇为生动的文学人物,却还够不上是艺术典型。何其芳先生的立论在当时(20世纪60年代初)就受到一些人批评,引起不小的争论。有兴趣的人士可以找出当年那些论辩的文章来读,不管读后是否认同何其芳先生的“典型共名说”,但是对何先生善于独立思考,敢于发表新颖的见解,大概还都是会佩服的。任何学术课题,允许提出新说,容纳“惊世骇俗”的见解,应该是推动学术进步的一个前提,海纳百川,方呈浩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