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夫妻在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的分割
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作为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该企业财产属于投资人的婚前财产。但由于我国实行夫妻法定共同财产制,所以即使该个人独资企业是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但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企业所得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离婚时,只对经营企业所得的收益进行分割,而不能对企业财产进行分割因使用的是个人财产,所以企业财产应当属于投资人个人所有,它不会因婚姻关系而发生财产性质的转变,不存在离婚时分割企业财产的问题,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期间因经营企业所得收益这部分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解决的只是独资企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益,而不涉及独资企业的归属问题夫妻一方在婚后以个人婚前财产或婚后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企业1.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2.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如将企业解散并清算,但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企业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后的剩余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夫妻一方在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个人出资而设立的企业律师解读 1.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关系。独资企业的基本财产关系是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拥有独资企业的投资和一切财产。投资人不论是以个人所有的财产出资,还是以家庭共有的财产出资,独资企业的出资和盈利都归投资人所有,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但是,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同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同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