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王宁安花了几年的功夫,已经把均田令大体落实下去,这一次公布土地法,就要把所有的漏洞补齐,从上到下,从南到北,整个大宋境内,所有土地分为农用地,建筑用地,未利用土地。
所有农用地必须划出红线,严格控制,超过一定面积征用,就要报请上司衙门核准,100亩以上,就要惊动户部,审核批准,才能执行。
私自占用,或者买卖农地,都要受到追究,就算是想要出卖土地,也是不可以的。
在这一条上,就发生了很多争执。
有些人认为土地虽然是老百姓的命根子,但是有些家庭会遇到困难,必须出售土地,换取金钱,如果朝廷不许买卖,老百姓遇到了困难,又该如何?
所以,一些人主张要留一个口子,特殊情况下,可以买卖!
但是以苏洵为代表的一群人,坚决反对,他们认为一旦开了口子,就会后患无穷,许多人就会利用这一条,进行土地兼并,破坏朝廷的初衷……争执的结果,王宁安出面,他权衡再三,规定土地可以出租,但仅仅能出租使用权,且出租时间不能超过5年,如果五年之后,原主意外,或者死亡,土地要重新收归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