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嘴,哦,看在上帝的分儿上,快闭嘴!”
我总共睡了差不多一个钟头的觉。清晨,朦胧中我觉得有个棕黄色的大东西朝我袭来。睁开眼一看,原来是那个水手的一只大脚,从被子底下伸出来,挨近了我的脸。这只脚呈深棕色,跟印第安人的差不多,上面还粘着泥。屋里的墙像患了麻风病一样。床单三个星期没有洗过了,几乎变成了赤褐色。我从床上起来,穿好衣服,下了楼。地下室里有一排洗脸盆,两条滑腻的毛巾。我口袋里装着一块肥皂,刚要洗,就见每个洗脸盆上都粘着一条条污迹——这种脏东西粘得非常牢靠,黏糊糊的,黑得像鞋油一样。我脸都没洗就出去了。总之,这家旅馆不像描述的那样既便宜又干净。不过,后来我发现,它是一家相当具有代表性的旅馆。
我穿过泰晤士河,向东走了很长一段路,来到位于塔山附近的一家咖啡馆。这家咖啡馆非常普通,在伦敦像这样的咖啡馆有上千家。相比巴黎的咖啡馆,这家显得奇怪而洋气。里面通风不是太好,有流行于上世纪40年代的高背长椅,当天的菜单用肥皂写在一块玻璃上,还有一个14岁的姑娘负责上菜。干粗活儿的那些人把食物用报纸一包就开始吃,用一种类似于瓷杯子的大杯子喝茶。一个角落里有个犹太人,把头埋进盘子里,正在充满负罪感地大口吃着熏猪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