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以农立国,这是时代的选择,也是时代的必然,是由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与王朝特定属性所决定的,甚至可以说这就是当时的最优选择。我国封建社会的统治基础一直都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于此,农民和土地就成为封建时期自然经济社会的两个最基本的落脚点,可以说,封建国家的经济命脉全赖于此。
朱元璋曾用一句话道出了我国古代社会赋役制度的根本原则,他说:“民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役,历代相承,皆循其旧。”可以说,这条原则是历朝历代统治者维护其统治的基本出发点。所以我国古代为了实现长治久安,保障赋税收入,那就要让农民有田可耕,能产粮交税,并且因为这些农民老实本分,也会让整个国家有一个稳定的统治基础。
明朝末年商品经济得到了发展,很多历史学家都认为这是张居正“一条鞭法”的副产品。如果顺着这个思路去考虑确实如此,毕竟把实物税换成了银两实在是好处多多。不仅方便储存运输交易,也有了一个更统一的定价,甚至在交易的时候也会省事不少。尤其是对于那些商人来说,交税直接交银钱就可以,可以省了很大的运输的脚力多带点货物了。不过回看明朝初年,朱元璋可并不喜欢这些商人,洪武年间的社会是欣欣向荣的农业社会,所以要看洪武年间的经济,那一定得从农业经济入手。